
行业协会、研究院所
行政主管、交易中心
党政机关、群团机构
其它组织、企业单位


局机关各处室、局属各单位,各区、县(市)住建局:
根据《浙江省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规定》,以及近年来我市住保房管领域行政处罚事项的更新调整情况,为进一步规范我市住保房管领域的行政处罚裁量权,强化权力监督制约,促进依法行政,经研究,特制定《杭州市住保房管领域行政处罚(市级事项)裁量基准》,现予印发,请遵照执行。杭房局〔2024〕55号文件中与本文件不一致的,以本文件为准。
本通知自2025年10月9日起施行。
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
2025年9月1日
(此件公开发布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