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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再次公开征求《浙江省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实施办法》、《浙江省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(2025年修订稿)》意见的通告
《浙江省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实施办法》、《浙江省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(2025年修订稿)》已于6月6日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,我厅在吸纳意见基础上进行了修改完善,形成第二版征求意见稿,现再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如有意见,请在9月12日前反馈。联系人:余女士 电话:0571-88877841。邮箱:442506645@qq.com。
附件:
2.《浙江省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基准(2025年修订稿-土地类)》
3.《浙江省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基准(2025年修订稿-规划类)》
4.《浙江省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基准(2025年修订稿-地矿类)》
5.《浙江省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基准(2025年修订稿-测绘类)》
浙江省自然资源厅
2025年8月2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