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进一步规范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编制工作,我厅组织编制了《浙江省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编制指南》,现予以印发实施,《浙江省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编制导则》(2019年第8号公告发布)同时废止。
本指南由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,浙江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,并在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公开。
附件:浙江省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编制指南.pdf
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
2026年6月5日